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8月1日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共有产权”方式销售商品房,购房人可以先期购买不低于50%的产权,剩余产权继续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由购房人租赁使用,再按双方合同约定购买剩余产权。
- 委托采购:0755-82034561
- 商城入驻咨询:0755-82034561
- 投诉/行政部:0755-82034561
- 图文传真:0755-82034561
- 展会/商务合作:0755-82034561
- Email:72753360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