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布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加强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培育建设,深化东部与中西部、东北地区合作共建,鼓励支持加工贸易重点项目落地发展。加快培育认定新一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和示范地,加大支持力度,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至2022年底,稳定加工贸易发展,减轻企业负担。
- 委托采购:0755-82034561
- 商城入驻咨询:0755-82034561
- 投诉/行政部:0755-82034561
- 图文传真:0755-82034561
- 展会/商务合作:0755-82034561
- Email:72753360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