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14日讯,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印发《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内容》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并依据《评估内容》,公平、公正地对辖区内银行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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