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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建住宅停车位必须100%配建或预留充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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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06-08 11:46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灯饰商机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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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e公司讯,据湖北日报消息,近日湖北省能源局发文要求,今后居住区停车场所、单位内部停车场所、公共停车场所、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道服务区等地,都要按比例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其中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配备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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