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明确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为基本保障对象。此外,还规定安居房每平方米销售均价按照项目所在市县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房价收入比不超过10倍确定,或者不得高于所在市县上一年度市场化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的60%。并且安居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满十年的,可以上市交易,比试点工作阶段政策规定的十五年时间缩短了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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