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15日18时起,唐山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期间,铸造、矿渣粉、耐火材料、独立石灰窑、陶瓷(不含电窑)、页岩砖等行业绩效评价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自主减排,B级及以下和非引领性的企业实施生产调控。这是入冬以来唐山市第二次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上一次从10月27日20时至11月7日8时,为期1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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